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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
监理项目(第三次招标)
补充通知(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1.原(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职称 | 专业 | 备注 |
| 10 | 交通工程相关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工程师(或以上) | 专业:交通工程相关专业; 要求:具备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水利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 |
修改为:(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职称 | 专业 | 备注 |
| 10 | 交通工程相关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工程师(或以上) | 专业:交通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专业;要求:具备交通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水利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 |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补充通知(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