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省**市**区水仙大街168号中骏蓝湾香郡二期10幢301-303室 | 2,264,378.60元 | 96.12 |
采购包1(**市**县城镇道路公共照明低碳节能改造更新工程-**县疏港公路路灯照明设施改造工程):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1-1 | 路灯 | **市**县城镇道路公共照明低碳节能改造更新工程-**县疏港公路路灯照明设施改造工程 | 柯尔 | KE-LD-M-250 | 565 | 个 | 4,007.7497 | 2,264,378.60 |
采购人代表: | 陈思远 |
评审专家: | 郑学毅 、 洪伟雄 、 黄智超 、 吴灵祺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标准如下: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中标金额为基数,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1.1%收取,500万元<基数≤1000万元部分,按0.8%收取,请供应商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代理服务费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②专家评审费按照《****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文规定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市**县城镇道路公共照明低碳节能改造更新工程-**县疏港公路路灯照明设施改造工程:2.89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项目为货物采购,****公司未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均符合资格及符合性要求。
名称:****
地址:**省**市**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1路
联系方式:0596-****51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梅**路56号1402室
联系方式:0596-****81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华思贤
电话:0596-****810
****
2025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