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县城镇道路公共照明低碳节能改造更新工程-**县疏港公路路灯照明设施改造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07日 16:2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2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省******广场1幢1414、1415、1416室****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340.0344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华思贤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81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1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6-****5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梅**路56号14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6-****810 | ||
附件: | |||
附件1 | **市**县城镇道路公共照明低碳节能改造更新工程-**县疏港公路路灯照明设施改造工程(****202****7001)-文件集 | ||
附件2 | 附件 |
受****委托,****对****、**市**县城镇道路公共照明低碳节能改造更新工程-**县疏港公路路灯照明设施改造工程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市**县城镇道路公共照明低碳节能改造更新工程-**县疏港公路路灯照明设施改造工程的潜****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8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县城镇道路公共照明低碳节能改造更新工程-**县疏港公路路灯照明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00,344.00元
采购包1(**市**县城镇道路公共照明低碳节能改造更新工程-**县疏港公路路灯照明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400,34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963,846.34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 | A****1910-路灯 | **市**县城镇道路公共照明低碳节能改造更新工程-**县疏港公路路灯照明设施改造工程 | 569(个)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3,400,344.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规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道路与照明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4)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因相关政策原因(如相关险种合并等),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的地区,可以不提供生育保险这项(提供合并执行的文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时间: 2025-03-07 至 2025-03-1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2025-03-28 09:3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省******广场1幢1414、1415、1416室****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接受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主选择通过网络远程参与开标或现场参与。选择远程参与开标的投标人,在采购平台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在规定的时间内ca解密完成。
名称:****
地址:**省**市**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1路
联系方式:0596-****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
地址:**市梅**路56号1402室
联系方式:0596-****81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华思贤
电话:0596-****810
网址: zfcg.****.cn
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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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