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要求,****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拟向社会公开征集辖区内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辖区范围内,2024年11月7日之前供应,纳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的土地。
二、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出让地块的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优先);
(二)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三)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四)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
(五)其他用途的土地。
三、申报资料
(一)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意向申请书;
(二)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表;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四)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五)收回收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
(六)出让金发票、购地相关税费等票据复印件;
(七)其他涉及收回收购土地的必要资料。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5日,8:00-11:30;14:30-17:30。
(二)申报方式:凡有收回收购意向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自主申报。申报企业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报送**市自****储备中心(4013房间)。
联系方式:0373-****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