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妇幼保健院关于购买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在**范围内**推动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我县积极响应政策号召2024年拟向社会组织购买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县消除艾****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

二、购买项目和内容

2024年拟购买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总体目标:****保健院(项目办)做好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服务工作。

2、具体要求:

(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联络、工作会、沟通与解决问题;

(2)组织社会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培训,明确工作目标,学习工作方法,提高感染者关怀与随访服务技能;

(3)开展宣教服务,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核心知识;线上线下相结合,促进消除工作与服务在公众中的认知;

(4)提供重点人员随访关怀和支持服务,推广自检支持服务,提高目标人群的检测覆盖;参与随访工作,及时为感染者及家人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和心理支持。

3、经费预算:3.4万元。

4、项目实施周期:2024.****.1-2025.****.30。

三、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依法在我县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具备提供法律服务、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的各类社会组织。

四、项目申报

1、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三份,邮寄并报送电子版。

2、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社会组织年检记录(新成立机构可不提交);④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⑤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五、项目评审

****保健院(项目办)组织人员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县卫健局审批认定后,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六、评估验收

****保健院(项目办)将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逐项开展评估验收,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评估,****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七、资金拨付

****保健院(项目办)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即拨付项目2.5万元经费;项目终期评估合格拨付余款0.9万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保健院 余程金

联系电话:136****1740

电子邮箱:****@qq.com


****保健院(项目办)

2024年11月2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1-21
招标公告
闽清县妇幼保健院关于购买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服务项目的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