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厨房物资及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更正的补遗
经招标人认真研究,并反馈沟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现经核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作出如下补遗:
(1)原招标文件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3.3品牌要求:见附件《****中心厨房设备品牌限定的审核意见函》。厨房设备所选用品牌的品质档次不得低于酒管单位、运营单位、业主单位推荐的品牌或相当于该类品牌同等技术、质量档次;若使用表外品牌需提交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资料,例如说明书等具备设备详细参数的资料,并提供国内品牌等级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等级不得低于表内品牌等级)。
调整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3.3品牌要求:见附件《****中心厨房设备品牌限定的审核意见函》《关于厨房设备招标品牌异议事宜的复函》。****酒店配套厨房设备,厨房设备所选用品****公司、业主单位、运营单位建议的品牌或相当于该类品牌同等技术质量的品牌;所有投标人拟采用的品牌,须提交设备详细参数的技术资料(如:技术参数表、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资料以及投标文件“九技术支持资料”中要求的资料),****委员会评审。当提交的技术参数不能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设计参数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原招标文件条款:
第五章 供货要求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备注2:厨房设备所选用品牌的品质档次不得低于酒管单位、运营单位、业主单位推荐的品牌或相当于该类品牌同等技术、质量档次;若使用表外品牌需提交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资料,例如说明书等具备设备详细参数的资料,并提供国内品牌等级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等级不得低于表内品牌等级)。
调整为:
第五章 供货要求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备注2:****酒店配套厨房设备,厨房设备所选用品****公司、业主单位、运营单位建议的品牌或相当于该类品牌同等技术质量的品牌;所有投标人拟采用的品牌,须提交设备详细参数的技术资料(如:技术参数表、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资料以及投标文件“九技术支持资料”中要求的资料),****委员会评审。当提交的技术参数不能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设计参数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原招标文件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分项报价表 备注3:厨房设备所选用品牌的品质档次不得低于酒管单位、运营单位、业主单位推荐的品牌或相当于该类品牌同等技术、质量档次;若使用表外品牌需提交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资料,例如说明书等具备设备详细参数的资料,并提供国内品牌等级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等级不得低于表内品牌等级)。
调整为: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分项报价表 备注3:****酒店配套厨房设备,厨房设备所选用品****公司、业主单位、运营单位建议的品牌或相当于该类品牌同等技术质量的品牌;所有投标人拟采用的品牌,须提交设备详细参数的技术资料(如:技术参数表、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资料以及投标文件“九技术支持资料”中要求的资料),****委员会评审。当提交的技术参数不能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设计参数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业主《关于厨房设备品牌限定的函》中,关于“**太渥”品牌的处理说明:经运营单位书面复函确认,“AKF **太渥”品牌不满足本项目相关要求,建议品牌名录已相应更新;上述品牌要求的调整已征得建设单位、运营单位书面同意。详见附件《关于厨房设备招标品牌异议事宜的复函》。
(1)原招标文件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业绩要求:****酒店、宾馆、总统套房、展览馆及公共建筑等对其装修有设计要求和较高艺术造型的装饰工程等项目的**业绩。包括不限于已完成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物资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等。
调整为:
投标人****酒店、宾馆、总统套房、展览馆及公共建筑等对其装修有设计要求和较高艺术造型的装饰工程等项目厨房设备供货的**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已完成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物资进场验收证书等复印件。
(1)原招标文件条款: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物资需求一览表中:****认证中心CQC标志认证符合GB4806.5-2016《食品安**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要求的检测报告;****认证中心CQC标志认证符合GB4806.9-2016标准《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标准号引用笔误,澄清如下:招标文件中,与食品接触的金属部件须符合GB 4806.9-2023《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该标准即为我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条款所引用的版本);与食品接触的玻璃部件(如钢化玻璃防尘罩、微晶玻璃板)须符合GB 4806.5-2016《食品安**家标准 玻璃制品》。相关检测报告、认证证书按更正后的标准执行,投标人按更正后条款准备证明材料即可,不影响其投标文件的编制。
(2)原招标文件条款:
第五章 供货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分项报价表 “吊顶式保温热灯”、“长条形保温热灯” 规格型号:检测报告出具机构为******研究院、国家电器****检测中心两家。
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修改为:
产品须由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T 7000.1-2023《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和GB/T 7000.201-2023《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上述两项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部代替GB 7000.1-2015、GB 7000.201-2008)的检测报告。
招标文件 《物资需求一览表》、《报价表》的规格型号设备物资描述中多处提及“****认证中心CQC标志认证”。
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修改为:
产品须由具备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GB 4806.9-2023《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认证中心CQC出具),或者提供由具有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上述标准的检测报告。(2)原招标文件条款:
招标文件 《物资需求一览表》、《报价表》的规格型号设备物资描述中多处提及“采用 Metamucil 触控式温控器”“采用 Metamucil 履膜防爆红外线灯泡”“德国 EGO 原装温控器”。
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如下补充:
上述部件描述统一修改为“采用所列品牌或技术质量相当的同类部件”,即允许投标人采用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不低于所列品牌同类型号的其他品牌部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1.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2.本补遗书通过“中交招采网”统一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信息,因未及时获取补遗信息所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以上修改影响招标文件编制,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17:00,现顺延至2026年11月23日10:00,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人:****
202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