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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一期曾厝垵北路9号兴汇楼 | 180,000.00元 | 95.21 |
合同包1:
服务类(****)
| 1-1 | 其他展览服务 | 闽台农业融合成果展区展位面积300平方米,分为综合展台和14个台创园展位,统一整体设计搭建。 | 2026年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成果展区整体设计搭建 | 总体设计方案要体现闽台农业融合发展的主题,展示闽台农业、品牌农业、生态农业等的新发展、新成就。整体设计力求简洁、大气、通透、明亮,运用LED、灯箱、图片等表现手法宣传推介闽台农业。 | 2026年11月12日中午12时之前完成布展工作并验收合格。 | 根据采购人要求,继续修改、完善相关设计方案,并根据采购人最终确定的布展方案及搭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所有工作。 | 18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钟国雄 |
| 评审专家: | 翁少华 、 张琳 、 张宏毅 、 陈煜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供应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服务费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6年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成果展区整体设计搭建:0.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审查:5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符合性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市****公司、******公司均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初步设计方案的文字说明,属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6.2符合性审查”“①项目一般情形”中“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情形,**市****公司、******公司符合性审查均不合格,均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余3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情况:3家投标人均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不享受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
名称:****
地址:**市**区华林路123号
联系方式:钟国雄0591-****382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联系方式:陈韦楠、李飘、李灵0591-****625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韦楠、李飘、李灵
电话:0591-****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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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