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现已更名为**市****公司)开发****储备库项目位于**县荆溪镇。该项目于2024年7月1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总平面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用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征地面积42450.0平方米,实用用地面积3500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6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8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57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4910.0平方米,容积率1.59,建筑密度42.59%,绿地率15.1%,机动车停车位79辆(其中地面79辆,地下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57辆(其中地面557辆,地下0辆)。
为提升项目品质,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详见附图):
1、增加场地南侧地面机动车数量、地面非机动车位置及数量、局部基地内道路及绿地位置。
2、管理业务用房:调整建筑位置,建筑与西北侧用地红线的退距由11.2米调整为11.4米,与西北侧挡墙的退距由6.1米调整为6.3米,与西侧用地红线的退距由16.0米调整为16.1米,与南侧用地红线的退距由13.6米调整为13.4米;与1#楼房仓的间距由21.9米调整为19.8米;取消南侧及北外侧红色穿孔铝板设备平台;将外立面浅灰色材质适当调深,一层室外走廊装饰构件材质颜色由白色调整为灰色,提高女儿墙顶部横向线条宽度。
3、设备用房:消防高度降低0.3米,建筑高度降低0.1米;调整建筑位置,与1#楼房仓的间距由21.9米调整为19.8米。
4、1#楼房仓、2#楼房仓、3#楼房仓:建筑二层四周增加室外挑廊,北侧增加钢结构雨棚,室外不锈钢楼梯由山墙面调整建筑南侧,相应调整总平面建筑轮廓及外立面效果;建筑层数增加一层,建筑高度保持不变;增加建筑面积,扩大其建筑轮廓,楼房仓与南侧用地红线的退距由12.1米调整为10.7米,1#、2#、3#楼房仓的建筑间距由14.0米调整为10.0米,3#楼房仓与东侧用地红线的退距由27.6米调整为27.4米,3#楼房仓与东侧挡墙的退距由13.4米调整为12.9米,3#楼房仓与南侧门卫2的建筑间距由10.1米调整为9.8米,****基地内道路及硬地;取消红色外立面红色穿孔铝板设备平台,外立面深灰色材质条带颜色加深,局部增加开窗及深灰色设备平台。
5、4#楼房仓:建筑层数增加一层,建筑高度保持不变,增加建筑面积;建筑与东北侧用地红线的退距由11.8米调整为11.7米,与北侧挡墙的退距由6.1米调整为7.6米;将外立面深灰色材质调整为亮灰色。取消外立面南北两侧红色设备平台,调整为红色或灰色真石漆材质色带;外立面局部部增加开窗及深灰色设备平台;调整建筑楼梯间外立面及出屋面楼梯间效果。
6、调整4#楼房仓北侧道路及硬地,北侧消防道路转弯半径由9米调整为12米。
7、门卫1、门卫2:增加门卫1、门卫2的面积,扩大其建筑轮廓
8、局部挡墙增调整位置及标高
9、各栋楼对应平面图、立面图及剖面图等技术图纸根据上述修改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征地面积42450.0平方米,实用用地面积3500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9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0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714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7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5100.0平方米,容积率1.63,建筑密度43.13%,绿地率15.1%,机动车停车位60辆(其中地面60辆,地下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72辆(其中地面572辆,地下0辆)。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9日。公示地点:****储备库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0065、****2504,地址:****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调整前后建筑设计方案(调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