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向报价单位:
根据“十五五”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我市需开展**市省控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化工园区等敏感点位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将该项工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现公开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敏感点位)
(二)建设内容:
1.省控点位周边监测
全市省控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8个,参照《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便函〔2022〕427号)《**省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周边调查工作方案》(闽环保土〔2022〕9号)的要求,开展**市“十五五”地下水省控区域点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编制**市省控区域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报告和**市省控区域点地下水水质达标/保持方案。跟踪监测9个省控污染源监控点位地下水丰、枯两期环境质量状况。
2.化工园区专项整治效果评估
根据《****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闽环保土〔2025〕5号)要求,****园区地下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及整治结果,分析园区2025-2026年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开展**(黄砂、吉口)、**、**、**等县(区)共5****园区专项整治效果评估,****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成效评估报告。
3.化工园区特征污染物跟踪监测
参照《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针对**(黄砂、吉口)、**、**(含3个片区)等县(区)共4****园区,开展地下水及周边地表水丰、枯两期氟化物、全氟辛酸、全氟新烷磺酸监测,****处理厂废水进出口、雨水排放口氟化物、全氟辛酸、全氟新烷磺酸监测,****工园区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报告。
4.“两场”补充调查评估
按照《危险****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要求,福****公司、**市城****管理中心等2家企业地下水调查,编制调查报告。
5.更新完善地下水监测体系
根据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井最新信息,更新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二、项目实施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便函〔2022〕427号)
2.《**省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周边调查工作方案》(闽环保土〔2022〕9号)
3.《****园区、危险****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质量控制指南(试行)》(闽环保土〔2023〕8号)
4.《****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方案》(闽环保土〔2025〕5号)
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6.《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 0270)
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
8.《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设计与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二)项目成果:
1.《**市省控区域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报告》;
2.《**市省控区域点地下水水质达标/保持方案》;
3.《****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成效评估报告》;
4.《****园区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报告》。
5.《福****公司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
6.《**市城****管理中心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
项目成果按照相关规范、指南要求通过专家技术审查,提交至采购单位,并配合采购单位上传项目成果至线上系统平台。成果形式应包含:一是空间矢量数据用Arcgis软件编制.shp格式;二是除空间矢量数据外,均需提供盖章的纸质文件、可编辑.doc文件、盖章后的扫描.pdf文件。
(三)人员要求:应指定具有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应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具有环境规划、土壤或地下水、水文地质等相关基础知识。如需补充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入场前所有采样人员应具有采样相关基础知识、熟悉采样技术规范要求,采样前要经过统一培训,对采样中的关键步骤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分析测试的样品制备、分析人员应熟悉样品制备、分析检测技术规范,并且操作熟练,有丰富的实验经验。
(四)工作质量要求:任务承担单位须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抽查质控,并按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如果发生工作进度滞后、工作质量不合格问题的,采购单位可以对其费用进行扣减,并对任务承担单位进行通报约谈。
(五)安全防护要求:任务承担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范工作。如需补充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人员进场前,需制定好事故应急管理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并开展入场培训。钻探采样过程应设立明显警示,采取人员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因任务承担单位未落实安全措施而致人员发生安全问题,均由任务承担单位负责协商并赔偿其造成的损失;如协商无果,需要司法调解或诉讼的,由任务承担单位负责稳妥解决,且不得产生不良影响。
(六)保密要求:任务承担单位需承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非公开的信息、资料同样负有保密责任,在本项目未公开前,不得披露相关信息。项目数据、结论内容、图片图件等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采购单位所有,任务承担单位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场合和任何时间传阅或展示,不得用于评奖、出版、发表、自媒体等活动,不得用于任务承担单位的内部共享资料。
三、报价要求
有意向报价的单位请于2026年11月13日前将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土壤生态环境科(**市**区绿岩新村74幢),并在报价函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逾期将不予接收。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8-****519
联系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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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