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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小组关于同意〈**市**区2025年省级乡村**示范镇、村创建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漳泰委农组〔2025〕13号)、《****区委****小组关于同意〈**市**区2025年省级乡村**示范创建项目调整方案〉的批复》(漳泰委农组〔2025〕19号)文件精神及项目完成情况,拟拨付坂里乡“**区坂里溪(车碑段)重点山洪沟整治工程”示范创建资金56.0637万元(省市级56.0637万元)、拟拨付尚吉村“尚吉村第一期光伏发电建设工程”示范创建资金109.83万元(省市级100万元,区级9.83万元)、拟拨付石铭村“溪坂林特色产业宣传推广项目工程”示范创建资金49.285万元(省市级49.285万元),现予以公示。
请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若对公示对象所完成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3日 - 2026年11月9日
联系电话:****中心 0596-****820
地 址:**市**区**镇人民西路81号
监督电话:059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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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