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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县鲤南镇,**县鲤南镇**街、**路、宝林路、来洋路、红口路等道路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建设单位为****。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总平面批**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如您对上述项目总平有意见表达,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4-****182,联系地址:****中心******局审批股)。
附注:
1、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2、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县鲤南来洋路(**西路至宝林路)市政道路工程总平图
******局
2026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