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瑞爱福家纺智能智造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审批
福建-泉州-石狮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26-00089
发布机构:****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16
标题:****关于瑞爱福家纺智能智造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26〕36号
发布日期:2026-10-19
****关于瑞爱福家纺智能智造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时间:2026-10-19 15:44

瑞爱福(福****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出具审查意见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文件收悉。经审核,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瑞爱福家纺智能智造项目(项目编码:****)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运营后,项目年综合能耗2057.26tce(当量值)4842.85tce(等价值),其中年用电量1672.13万kWh,折标煤2055.06tce(当量值);年用柴油量1507.5kg,年折标煤2.2tce,年水消费量4.65万吨(水不计入总能耗)。

三、项目一期建成投产时间为 2027年8月,二期建成投产时间为 2028年9月,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市“十五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

四、请你司严格落实该项目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严格按国家及我省的有关节能标准、规范进行具体设计、施工,积极采用新的节能工艺、设施和设备,选用国家推荐目录中的节能型产品。同时,进一步优化、细化节能措施,尽可能降低能源消耗。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使之有效运行。

五、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如发生重大变动,或年综合能耗量超过本审查意见确定值10%(年综合能耗超过20万吨的为5%)及以上,你司应在开工建设前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司应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结果报告。凡未形成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六、请我市节能主管部门依据本审查意见,对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我局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

2026年10月1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