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191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区(**区)古槐镇金滨**侧、纪盛路西侧。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800≤ 并且 ≤1.300 | 建筑密度(%): | 20.000≤ 并且 ≤3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高等教育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高等教育用地 | 41912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2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6BA0025 |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 起始价: | 361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2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12月10日 | ||||
| 备注: 加价幅度不低于50万元,且为50万元的整数倍,不设保留价。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地块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11月26日 至 2026年12月07日 到 **市长****服务中心(**市**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服务中心4层417)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11月26日 至 2026年12月07日 到 **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08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2月08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6年11月27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12月10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出让业务费等(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2.上述地块按净地交付,交地工作由属地乡镇(****发展中心负责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交地,应在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3.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上述分期缴款不计利息。为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竞得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土地价款。 4.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按照《******城市信息模型交付通用标准(试行)》(新区规发〔2020〕9号)相关技术规范及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或免于提交项目模型数据。 5.上述地块绿色建筑具体建设要求、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 6.上述地块内砂石土应按照《****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政办〔2024〕102号)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的挂牌人为**市长****服务中心,具体工作由长****服务中心主持并组织实施。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应于2026年11月26日至2026年12月7日的工作日期间,9:00至12:00,13:30至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市长****服务中心(**市**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服务中心4层417)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8.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并在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向挂牌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护照)、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汇至指定的账户)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 9.本公告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805
开户单位:**市长****服务中心,**市长****服务中心,**市长****服务中心,**市长****服务中心,**市长****服务中心,**市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银行**支行,****银行**支行,中信银行****支行,****银行****支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4156 8149 6233,1402 0701 2960 0112 891,1000 5697 0960 0100 01,8111 3010 1150 0539 877,1319 0101 0400 12805,1105 1010 0100 2757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