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1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08、135****5217、187****2547****中心)
电子邮箱:****@sina.com
通讯地址:宁****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65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国能集团**翠江25MW陆上渔光互补项目 | **县翠江镇小溪村、红卫村;城郊镇瓦庄村、九柏嵊村、连屋村;济村乡武层村,依托****工业园区 15 号地 | 国能**)****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规划容量交流侧 25MW,建设 10 个光伏发电子阵,配置 TOPCon-655Wp 双面双玻光伏组件 42027 片。项目投产后年发电量约 2962 万 kWh | (一)大气污染防治:文明施工,降低施工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运营期废水经站内生活污水系统处理,定期清掏。 (三)噪声污染防治:文明施工,减少施工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施工物料妥善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设置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电磁环境防治:运营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的公众曝露限值要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