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你局《******局关****小学二期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6〕104号)收悉。根据自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采用协议收回方****小学二期项目土地使用权4666.67平方米,****开发区第一学校已缴交划拨价款184.31万元。
二、****小学二期项目土地收回后作为****办事处进行管护,重新使用,****政府批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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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