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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漳泰发改批〔2026〕53号和建设单位申请,我局拟核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健身中心
2、建设单位:****
3、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市**区林墩
4、拟用地面积:0.4607公顷
5、拟核准用地性质:A4体育用地
6、拟建设规模:拟建设一栋5****体育场馆
依据《**省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作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凡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以上项目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请与我局指定联系人联系。
******局办公地点:**市**区人民西路126号。邮编:363900。网址:http://www.****.cn,联系电话:0596-****506,联系人:连金友。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