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25年度和2026年度龙津镇拔里村乡村**示范创建项目第三方验收及结算审核,已由清农水党组纪要〔2026〕1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
2.2.项目名称:**县2025年度和2026年度龙津镇拔里村乡村**示范创建项目第三方验收及结算审核
2.3.服务期限:自**县2025年度和2026年度龙津镇拔里村乡村**示范创建项目竣工验收完止;
2.4.验收费用:验收服务费按以该批乡村**示范创建项目实际验收的工程施工合同总价的 0.55%结算;
2.5.结算审核费用:结算审核费用按送审工程施工(合同价低于100万元的项目)合同总价的0.45%计取;
2.6.验收范围:**县2025年度和2026年度龙津镇拔里村示范创建项目共计16个,项目施工合同总价约为25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验收范围以实际发生项目为准。
2.7.结算审核:对**县2025年度和2026年度龙津镇拔里村示范创建项目中合同价低于100万元的6个项目,进行结算审核。
2.8.验收内容:
2.8.1.依据项目设计图纸、变更批复和工程签证进行实地测量、核查,形成工程量对比表,提出相应的工程量验收意见;
2.8.2.每个项目每种类型分别提供一张验收过程照片;
2.8.3.对施工、监理和业主单位形成的项目内页资料进行核查,提出核查意见;
2.8.4.依据验收工程量清单核查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结算书、竣工图等相关材料,提出核查意见并指导施工方修正项目竣工图;
2.8.5.对单项混凝土沟渠、道路等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取芯法、回弹法、混凝土芯样抗压强度试验,乡镇初验有取芯的,不重复取芯),形成工程检测试验报告并提出质量验收意见;
2.8.6.依据项目设计要求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核实项目建设内容的数量、质量,分别形成项目验收报告,出具验收结论。
2.8.7.验收后在规定时间内复核此次验收所提问题的处理情况,对仍未处理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复核,确保整改完成。
2.8.8.对合同价低于100万元的项目进行结算审核,出具项目结算审核报告书。
工程量、质量检测频率:
| 序号 | 项目工程内容 | 检测方法 | 县级验收检测标准 |
| 1 | 混凝土路面(含路面、垫层厚度)、混凝土路肩 | 取芯、测量 | 单条路长≤300m取1个点;单条路长>300m≤600m取2个点,单条路长>600m取3个点,以此类推,检测混凝土路面的厚度和强度以及垫层的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只对**部分检测,原有路面工程的不检) |
| 2 | 混凝土渠、沟 | 砼回弹 | 单条渠、沟长≤300m回弹1个点;若单条渠、沟长>300m≤600m回弹2个点;>600m回弹3个点,以此类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备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农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1个;类似业绩是指:自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近三年内验收完成市政工程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且2025年度和2026年度龙津镇拔里村示范创建项目参建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同时本项目中标单位不得参与附表项目中未招标事项的投标。业绩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等。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按废标处理。
3.5 投标人若不具备工程质量检测能力的,中标后质量检测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并在委托前向招标人提供拟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6. 中标单位若没有相应服务内容方面专家,则必须聘请相应资质专家参与项目的验收,并提供专家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7. **县2025年度和2026年度龙津镇拔里村乡村**示范创建项目设计、造价咨询、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必须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4、报名方式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 11 月 04 日至 11 月06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到****(地址:****工业园路23号1楼(**商会1楼)报名参与投标)。
4.2报名提交材料:确认函(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应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及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等证件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印件)、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复印件应清晰并盖有单位公章,否则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5、确定中标候选人
根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6年11月09日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11月09 日至11月11日 );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提交: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县龙津镇碧林北路1号
电 话:0598-****027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
地 址:****工业园路23号1楼(**商会1楼)
电 话:0598-****610 联系人: 林女士
2026年11月04日
附件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看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的招标公告,且我单位未参与**县2025年度和2026年度龙津镇拔里村乡村**示范创建项目设计、造价咨询、监理、施工;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本次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