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镇美澜村神山顶文旅融合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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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高镇美澜村神山顶文旅融合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部分内容前后描述不一致,现部分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原公告:5.2 特定条件: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条件 2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级职称,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扫描件,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供应商近3个月为其缴交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5.2 特定条件:采购包 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依据闽财购〔2024〕6号文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条件2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级职称,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扫描件,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供应商近3个月为其缴交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4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与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 址:**市荔**

邮 编:351100

联系人:翁金树

联系电话:135 2821 9153

2、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

联系人:郑世梅

联系电话:138 5023 757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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