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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基地建设智能化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11月04日 20:5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1月0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896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373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镇岐头新区C栋1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8969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基地建设智能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内容与要求》中三、商务要求:
| 8 | ★ | 其他 | 1、中标人应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供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
现更正为:
| 8 | ★ | 其他 | 1、中标人应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供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因本项目采购内容与主体工程工程量清单存在部分重叠,后期货物采购款项按实际验收合格的供货量据实核拨,避免重复计价。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4日
1.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如若出现上述内容与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文件为准。
2.特别提醒:各潜在投标人在本项目更正公告之前上传的投标文件,需要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名称:****
地址:**县
联系方式:059****37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县**镇岐头新区C栋102室
联系方式:137****896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37****8969
****
2026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