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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镇融高政〔2026〕75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市高山镇杭中村村庄规划修编(2026—2035年)》(以下简称《村庄规划》)。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功能定位,即:以“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统一为基础,按照“产业兴旺、 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的乡村**发展战略要求,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工程建设为切入点,通过新村建设、完善配套、提升风貌等方式,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规划范围及用地规模,即:杭中村的行政村域范围,规划村域总面积为134.26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29.62公顷。
三、你镇要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四、要坚持保护生态、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五、批准后的《村庄规划》是指导村庄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规划要求,请你镇严格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需变动,****人民政府批准。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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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