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你局《关于将冠融****公司****机关登记的请示》(岚市监〔2026〕21号)收悉。为配合相关部门有序做好存量不合规地方金融组清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场主体登记管辖规定》(闽市监规〔2023〕2号)中关于“本规定施行后,****监管局登记或经****市场监管局登记的市场主体外,****监管局登记的市场主体将分期分****机关登记”相关规定,经研究,****监管局同意将冠融****公司交由你局登记。
请你局按照《****监管局关于将存量经营主体(第三****机关登记的通知》(闽市监注〔2024〕133号)规定的办理流程,做好迁移登记工作。办理过程中,如遇到问题,****监管局。同时,请依据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
此复。
****
2026年11月3日
(联系人:刘**,联系电话:137****9717)
(此件主动公开)
****市场监管局:
你局《关于将冠融****公司****机关登记的请示》(岚市监〔2026〕21号)收悉。为配合相关部门有序做好存量不合规地方金融组清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场主体登记管辖规定》(闽市监规〔2023〕2号)中关于“本规定施行后,****监管局登记或经****市场监管局登记的市场主体外,****监管局登记的市场主体将分期分****机关登记”相关规定,经研究,****监管局同意将冠融****公司交由你局登记。
请你局按照《****监管局关于将存量经营主体(第三****机关登记的通知》(闽市监注〔2024〕133号)规定的办理流程,做好迁移登记工作。办理过程中,如遇到问题,****监管局。同时,请依据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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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
(联系人:刘**,联系电话:137****971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