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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核准******35kV南白II回35kV线路改造工程核准的请示》(将电发展〔2026〕2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配合国道G528 线****至常口段公路工程的建设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35kV南白II回35kV线路改造工程(项目编码:****)。
项目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镇行政范围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工程线路起于35kV南口变35kV白莲变间隔,止于原35kV南白Ⅱ回#39塔小号侧,同期改造35kV南白Ⅰ回#1~#2塔。本工程共**杆塔48基,**架空线路15.424千米,**电力电缆0.043千米,**光缆长度15.652千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42万元,项目资本金348.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公司出资,****银行贷款。
五、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等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招标事项核准申报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规划审查意见、项目申请报告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文件。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 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过程质量安全。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此件主动公开)
****改革局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