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采购管理规定,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对2026—2027年度非集采中药饮片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良好、服务能力较强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非集采中药饮片竞争性磋商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42,386.84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42,386.84
| 名称 | 数量 | 金额(元) | 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非集采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 1 | 142386.84 | 年 | 其他未列名行业 | 否 |
采购内容:2026—2027年度临床所需非集采中药饮片,共178个品种。具体品种、规格、单位、医保项目编码、年度预采购量及单味最高限价等内容,详见附件1《****非集采中药饮片询价目录(报价表)》。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累计采购金额达到预算控制价止,以先到者为准。
说明:集采品种中药饮片按集采政策执行,不纳入本次磋商范围。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商业信誉良好。
(2)经营企业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中药饮片)及GSP相关证明;生产企业须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及GMP相关证明。
(3)近三年无药品质量重大违法记录、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稳定的供货能力、及时配送能力和应急补货、售后退换货服务能力。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16日(**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00)。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获取地点及方式:**县黄岐镇**街丰辉路262号(****药械科/采购办)现场获取,或联系项目联系人获取电子版。
6.2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138****4502。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17:00前(**时间)。
7.2递交地址:**县黄岐镇**街丰辉路262号,********采购办)。
7.3响应文件组成及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1份(U盘,内含报价明细表Excel版),均加盖单位公章,整体密封,封口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非集采中药饮片竞争性磋商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具体组成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质量体系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明细表:按附件1逐项填报“供应商报价(元/g,含税含包装含配送)”,不得改变序号、药品通用名、医保项目编码、规格、单位;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5)质量保证与配送服务承诺书;
(6)无药品质量重大违法记录、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及信用承诺书;
(7)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逾期送达、未密封或资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
8.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30(**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会议室。
9.评审规则及成交供应商确定: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按报价情况(40分)、企业资质(25分)、服务能力(25分)、企业信誉(10分)四项指标独立打分并汇总总分(满分100分)。
9.1评分明细: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报价情况 | 40分 | 按供应商年度实际报价金额合计( =∑某品种供应商报价×该品种年度预采购量)由低到高排名:第1名40分,第2名32分,第3名24分,第4名及以后16分。 |
| 企业资质 | 25分 | 营业执照、许可证、 GSP/GMP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信用承诺等资料齐全、清晰、有效,经营范围含中药饮片:18—25分;基本齐全,个别次要材料需补正:10—17分;不齐或存在瑕疵:0—9分;关键资质缺失的,不进入综合评审。 |
| 服务能力 | 25分 | 配送及时、质量问题退换响应快、提供完整检验报告及售后服务方案完善: 21—25分;配送及时、退换响应较快、基本满足需求:15—20分;偶尔供货不稳定:8—14分;供货保障不足:0—7分。 |
| 企业信誉 | 10分 | 近三年无药品质量重大违法记录、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信用记录良好、既往**评价良好: 8—10分;无重大不良记录:4—7分;有不良记录或信用异常:0—3分。 |
9.2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须对附件1全部178个品种逐项报价,不得漏报、缺报。任一种报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或报价文件不齐全、密封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有效报价供应商应不少于三家;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按程序重新组织或另行处理。
9.3成交规则: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一中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者为第二成交候选人(备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年度实际报价金额合计低者优先;合计仍相同的,****小组集体讨论投票确定。
9.4递补规则: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拒绝签订合同、被查实不具备履约能力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采购人可按综合得分排序依次递补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
10.报价原则及最高限价:
10.1最高限价:本次磋商实行单味单价限价。附件1“最高限价(元/g,含税含包装含配送)”列已由采购人结合**市医保相关政策及市场行情合理测算并设定。供应商“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列数值,超过视为无效报价。
10.2动态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医保最高支付标准调整的,最高限价将根据最新支付标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最高限价低于成交单价的,成交单价自动下调至新最高限价;调整后最高限价高于成交单价的,仍按原成交单价执行。
10.3报价口径:报价为含税、含包装、含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落地价,以人民币“元/g”为单位逐项填报,保留小数点后五位,第6位四舍五入;不得漏报、虚报、错报;不接受总价报价、折扣率报价、备选方案;未报品种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应遵循质量优先原则,所供饮片须符合《中国药典》及**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批次检验报告齐全,票、账、货、批号一致,可溯源。
11.其他商务要求:
11.1成交单价及结算:中选供应商报价明细表中的各品种实际报价即为合同成交单价。合同履行期内按实际订单数量×成交单价结算,采购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或最低采购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控制价142,386.84元,累计达到预算控制价时,合同自动终止。
11.2付款方式:按月或按季度对账,收到合法有效发票后30日内支付。
11.3配送要求:接到订单后3个工作日内送达;急用品种24小时内送达;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票、账、货、批号一致,可溯源。中选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不得擅自变更生产厂家或产地。
11.4履约保证金:中选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合同期满且无违约、无质量事故、无断供情形的,无息退还;发生违约情形的,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保证金。
11.5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出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县黄岐镇**街丰辉路262号
邮编:350516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38****4502(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咨询及获取附件目录)
附件:1.****非集采中药饮片询价目录(报价表)
供稿:采购办
初审:林言光
复审:魏治海
终审:苏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