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项目
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2026年**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项目(招标编号:****)有关潜在投标人的质疑答复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充电模块、充电枪生产能力评分,考核制造商内部产线硬件设备,与本EPC总承包项目合同履行无关,举证材料设置商业上不可获取的苛刻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任务,其中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运输、安装、试验、竣工验收、试运行、技术服务(含搭建充电管理平台)等工作。充电模块、充电枪属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材料、设备及设施,且为充电设施的核心部件,是招标范围和内容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合同履行密切相关。且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存在商业上不可获取的情形。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充电管理平台、电池检测安全防护模型评分,大量小众增值软件功能堆砌高额分值,全部强制要求归集于第三方检测报告佐证,未区分刚需履约条件与增值拓展功能。
答: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含充电管理平台,电池检测属于充电管理平台的重要功能之一,****电站实际长期运行的安全。该功能用于前置识别电池故障,有利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降低烧车风险。本项目设置的充电管理平台及电池检测有关评分条款、分值及证明材料均未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超高档位产品责任险设置,保额条件超出本项目工程本体合理需要。
答:产品责任险是针对所投品牌充电设备的年度累计赔偿限额总额和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存在“保额条件超出本项目工程本体合理需要”的情形。在发生因产品责任导致的事故责任时,保险将成为首要的赔偿来源,极大降低招标人自身承担连带责任或巨额赔偿的财务风险。同时,产品责任险不是投标资格要求,仅作为加分条款。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4:项目运行保障、充电站安全管理、售后服务方案主观评分档位划分过细,缺少客观可量化判定标准,评委自由裁量权过大。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评分因素“项目运行保障与技术服务方案”、“充电站安全管理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的评分标准均按3档划分,主观裁量分差均不超过0.3分,不存在“主观评分档位划分过细,缺少客观可量化判定标准,评委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情形。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5:“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2及以上”2分,条件设置必要性存疑。
答: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含充电管理平台,充电管理平台包括数据采集、系统集成等信息系统建设内容,为提高信息安全产品及服务的安全可控性,降低信息安全风险,设置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2及以上作为加分项,并未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2及以上不是投标资格要求,仅作为加分条款。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项目投资总额与最高投标限价表述不一致,口径未明确,易造成投标人报价理解歧义。
答:招标文件项目投资总额与最高投标限价不存在歧义,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二、技术要求1.5.3.5防腐的内容修改为“1.5.3.5防腐:所有钢构件表面做防腐防锈处理,依据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本“补充通知(1)”与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1)”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