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11月3日)

审批
福建-福州-连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11月3日)
时间: 2026-11-03 16: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扩建煤棚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7758

二、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扩建煤棚项目

**县下宫镇下宫村

****

**朴诚****公司

**1座条形储煤场,最大储煤量8.8万吨,中转周期6天,年周转煤量146万吨,建成后全厂最大储煤量18.8万吨,年周转煤量546万吨。

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生活配套设施处理,不外排;施工泥浆水和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应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2、废气:建筑材料应妥善存放并用篷布遮盖;应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喷淋,定期洒水,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冲洗轮胎,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密闭运输等措施进行施工扬尘的控制。3、噪声:通过选用先进的施工设备、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进行施工噪声控制。4、固废: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应尽量回用,不可回用的定点收集,定期清运。

运营期:1、废水: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分别收集后排入“1#~3#泊位工程”的1#****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堆场洒水等生产用水,不外排。2、废气:储煤场设置为封闭煤仓,仓内设置6套自动喷淋抑尘系统抑制场内煤尘的飞扬。3、噪声:通过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储煤棚隔音性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3、固体废物:按规范开展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暂存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站污泥干化后回用于堆场。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