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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3号)文件要求,****政府网进行公开遴选申报确定****农场为实施主体。该项目主体部分已于2025年12月26日通过核验后拨付80%,剩余补助资金根据服务育秧面积进行拨付。经对服务育秧面积材料进行审核,该项目服务育秧面积超过2000亩,符合服务水稻**面积范围2000-3000亩的验收条件。
以上项目验收合格,拟拨付剩余20%项目资金6万元,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一、公示日期: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
二、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及时反映举报。举报电话:0596-****907。
三、反映情况要求具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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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