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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聘测绘机构的公告
2026年7月20日,****法院根据****奕****公司的申请,作出(2026)闽0525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市****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法院于2026年8月11日作出(2026)闽0525破8号决定书,随机摇号指定泉****事务所****公司担任****(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初步调查,联盛公司名下资产包括位于**省**县**镇鸿安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权证号:**国用(2010)第0467号,地类(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40157.50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四处[权证号:**房权证**(鸿安)字第A0159号,其中A幢混合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206.78平方米;B幢混合结构三层,建筑面积1361.12平方米;C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5235.00平方米;D幢混合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8.54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7821.44平方米]。为顺利推进清算程序,****公司财产状况,为后续财产评估、变价处置提供依据,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测绘机构对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测绘。现将公开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自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测绘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2. ****公司、债权人、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方不存在利害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司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现在是或者此****公司、债权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情形;
3. 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断或重****机关、监管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具有房地产、土地等不动产测绘的经验和能力,承担过企业破产案件测绘业务的优先考虑;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
6. 报名机构需入选**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机构备案名单(2026年9月1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 宗地测绘。对**国用(2010)第0467号宗地开展地籍测绘,复核界址点、宗地面积、四至关系,重新绘制宗地图,并与原宗地图界址点(J1至J40)逐一比对,面积或界址发生变化的,应当查明原因并作出说明;
2. 已登记房屋测绘。对A、B、C、D四幢房屋逐幢实测建筑面积、结构、层数、层高,绘制分层平面图和分户图。实测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的,应分析原因并在报告中单列说明;
3. 未登记建(构)筑物测绘。对宗地范围内的围墙、道路、硬化地面、简易搭盖、雨棚、水池、管线支架等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逐项测量位置、尺寸、面积,编制一览表,并与已登记部分明确区分;
4. 成果交付。出具《测绘报告》及配套图件,包括宗地图、房屋分层分户图、现状总平面图,并提供符合要求的CAD、GIS电子数据。成果应满足不动产登记、司法处置和资产评估的使用要求;
5. 配合事项。****法院的要求,就测绘报告作出解释、说明,出具补充意见;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询问;配合评估机构、拍卖辅助机构的现场工作,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的实际需要,增减测绘内容;
6. 完成期限。自接受委托并完成现场踏勘之日起7日内提交正式测绘报告。因现场占用情况复杂需分批进场作业的,经管理人同意可以适当顺延;
7. 保密义务。测绘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公司财产状况、债权人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也不得用于本案以外的用途;
8. 完成管理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应聘材料
应聘的测绘机构应当提供应聘意见书,包括以下内容:
1. 参加选聘的意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副本、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机构简介及近三年业绩,重点说明承担的不动产测绘项目;有破产案件测绘经验的,应一并提供证明材料;
4. 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负责人及其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工作计划和安排、联系方式等);
5. 报价函。一次性包干总价,注明是否含税及税率,并附费用构成说明;
6. 无利害关系声明及保密承诺(原件);
7. 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无失信记录的承诺(原件)。
以上应聘材料一式叁份,复印件均须加盖机构公章。
四、应聘方式
1. 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或者特快专递。文件应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机构公章,封面注明“联盛公司测绘机构应聘材料”及机构名称。管理人不接受到付邮件,不接受电话、口头报价;
2. 联系地址:**省**市丰****社区温陵北拓8幢316室(****办公室),邮政编码:362000;
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傅铭娇 187****7697;
4.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7时,以管理人实际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五、遴选程序
1. 管理人收到应聘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结果不作单独答复;
2. 管理人将对报名材料进行核实,对符合本公告应聘条件的单位,以最低报价者为中选者,报价第二低者为备选者,选聘结果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布,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管理人将选定情****人民法院同意后,由管理人与选定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3.报名机构仅1家且符合本公告条件的,管理人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中选机构;无人报名或者报名机构均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另行组织选聘。
六、费用及特别提示
1. 测绘费用为一次性包干价,包含人工、设备、差旅、食宿、绘图、、税费等全部支出,中选后不再另行计费;
2. 受聘后,管理人将与受聘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委托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为准。受聘机构应当依约及时、全面履行相应工作,否则管理人有权适时解除合同、更换受聘机构,并追究受聘机构的法律责任;
3. 因案件需要增加测绘内容、调整测绘范围,或者要求出具补充报告、更新报告的,不再增加费用;
4. 管理人将根据破产案件进展情况适时支付本项目服务费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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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