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县青屿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2日-2026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7758
二、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县青屿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 **县大官坂垦区青屿岛上,大官坂8#海堤与9#海堤之间 | **** | **县****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留现有8扇混凝土闸门,面层防腐处理,更换闸门止水、金属连接件;对胸墙进行面层混凝土修复;闸墩以上启闭房(含防浪墙占地面积547.50m2,建筑面积1119.5m2)、机电用房(占地面积130.98m2,建筑面积392.94m2)拆除重建;管理房装修;更换水闸8台2*20t液压启闭机,增设2台2*20t检修用双钩电动葫芦配液压抓梁;更换电器设备。除险加固后青屿水闸共布设8孔,单孔净宽5m,总净宽40m。青屿水闸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设计,100年一遇校核,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 施工期:1、废水:施工生产废水和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工厂房卫生间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定期委托槽罐****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施工现场应采用设置围挡、道路硬化及配备洒水车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处应采取防尘网覆盖,必要时设置围挡,并定时对施工道路、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处洒水降尘。运输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或加盖苫布,防止发生“滴、撒、漏”现象。 3、噪声:施工期应合理科学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禁止夜间进行施工;选用噪声源强小的施工机械,对强噪声机械必要时应建立声屏障,减少声源叠加的影响,并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护和保养,以减低噪声影响的范围和程度。4、固废:施工建筑垃圾应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应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或委托有能力处理的资质单位处理;隔油池的废油等危险废物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统一处理。 运营期: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槽车密闭****处理站处理。2、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4、固体废物:运营期的机械检修废油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