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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政办〔2024〕24号)等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省**县罗汉坪**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方案》及《**省**县罗汉坪**建筑用花岗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评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其评审意见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26年11月4日至11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方案及其评审意见书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邮******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93--****376 传真:0593--****551
附件:
1.**省**县罗汉坪**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方案
2.**省**县罗汉坪**建筑用花岗岩矿**生态修复方案
3.**省**县罗汉坪**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方案评审意见
4.**省**县罗汉坪**建筑用花岗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