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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港**港点 3000 吨级码头扩能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县**镇古镇村(坐标:东经120度14分25.872秒,北纬26度56分19.752秒)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0593-****969 邮箱****@qq.com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3日-2026年12月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