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采购项目(三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平** | 公告时间 | 2026年11月03日 14:2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1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65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平**小溪镇河滨路东端10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6-****330转29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芗**水仙大街1号华港**公寓8幢3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6-****658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1-10 09:00:00,更正为:2026-11-19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11-10 09:00:00,更正为:2026-11-19 09:00:00。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要求中,1、交货时间的要求修改为: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始分批供货,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要求中,6、合同支付方式的要求修改为:1、预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中****银行出具的保函(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30%,保函须见索即付,保函有效期覆盖至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在采购人支付完全部合同款项且中标人无违约责任后予以解除),采购人收到符合要求的保函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进度款,中标人完成第一批货物交付后15日内,中****银行出具的保函(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40%,保函须见索即付,保函有效期覆盖至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在采购人支付完全部合同款项且中标人无违约责任后予以解除),采购人收到符合要求的保函后根据使用科室的货物签收单,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3、进度款,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3日
无
名称:****
地址:**省**市平**小溪镇河滨路东端102号
联系方式:0596-****330转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芗**水仙大街1号华港**公寓8幢302室
联系方式:0596-****6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596-****658
****
2026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