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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永晶科技六氟化硫等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1)项目名称:永晶科技六氟化硫等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工业园区金岭大道6号,在现有厂区红线范围内建设,不新增用地。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规模:年产电子级六氟化硫1200吨、氯代土霉素2200吨、盐酸强力霉素1000吨、3-甲基-2-氨基苯甲酸乙酯643吨。
(5)建设内容:依托现有厂区公用工程及环保设施,新增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废气、废水治理设施,不新增员工。
(6)环境影响初步结论:本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项目选址及平面布局合理,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各类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满足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控。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