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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开发区龙兴路以北、宏都商住用地以东01地块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华自然资〔2026〕8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开发区龙兴路以北、宏都商住用地以东01地块详细规划(修改)》(以下简称《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开发区龙兴路以北、宏都商住用地以东,总用地面积15043.56㎡。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各项用地布局。
三、《规划》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商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四、《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调整或者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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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