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水东街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汀州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活化**县水东街历史街区闲置存量资产,立****中心定位,打造服务闽赣交界(**北****文化中心,深度挖掘传承**“红色小**”底蕴与客家**特色文脉,建设城乡一体、主客共享的普惠性公共文化阵地。主要建设内容:设置618平****活动中心,配套图书阅览、文化宣教、多媒体功能空间及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数智系统;修缮45****书屋;修缮3300****中心及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设置情景文化体验、书画兴趣活动等公益功能空间;配齐阅览、影音、展示、数字沉浸式文化体验等公益设施设备,同步完善配套公用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17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5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3.7万元、预备费8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
六、招标事项: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经审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的不得进行施工招标。请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七、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规定,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及评估主体****旅游局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政法委备案。请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落实维稳应对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新增用地和占用生态红线,****中心不进行既有建筑改造,开工前做好安全评估工作,涉及文保单位的需取得并落实文物部门意见。请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审批申请表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本批复为准。
****改革局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