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公司总体项目建设计划,我司在**省**市**区惠屿岛东侧海域实施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港池4#区疏浚施工,需临时使用海域约5.1公顷、用海期限90天。为规范办理临时用海手续,根据临时用海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决定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海域论证咨询单位负责本项目临时海域使用申请工作,包括临时海域使用论证表编制、申请材料准备、专家评审论证、报批协调及取得临时用海批准文件等全过程事宜。
一.项目名称: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港池4#区临时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服务项目。
二.验收工作内容:
为规范办理临时用海手续,根据临时用海管理有关规定,我单位决定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海域论证咨询单位负责本项目临时海域使用申请工作,包括临时海域使用论证表编制、申请材料准备、专家评审论证、报批协调及取得临时用海批准文件等全过程事宜。
三.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四.成果要求
(1)成果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和行业相关标准;
(2)图纸和文本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五、资质和业绩要求
1、参加该项目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海域使用论证相关业绩证明。
2、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确保在项目实施期内能够胜任专职工作。
六、报价要求
1、报价应体现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
2、本工程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200000元,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现邀请各单位参与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港池4#区临时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服务项目报价工作,请将资质、业绩及报价文件封装好后,于2026年11月8日前寄至我司。
请予以支持为感。
附件1: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港池4#区临时海域范围图;
附件1:罗屿作业区8号泊位港池4#区临时海域范围图(S8-S9-S10).pdf
附件2:报价函格式。附件2:报价函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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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日
联系地址:**市**区东埔镇罗屿港1号
邮编:351153
联系人: 郭晓曦 黄益利
联系电话: 182****5529 186****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