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我院 院务委员会研究,拟采购 2026年度秋冬季住院患者便服一批 , 该项目按院内 公开询价 方式 采购。确定 中标 供应商后 将以中标价格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现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潜在投标人可在投标前自行到我院查看样品,中标后须在合同签订日起 30日内进行供货并按我院要求在患服的指定地方绣字和绣白条。
二、评标方式
(一) 采取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 本次项目属于应急采购,投标供应商不满足三家的情况下,仍将进行开标 。
(二)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询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三、投标须知
1.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条件、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有效期内),同时提交法人 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 1份,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会的,报名时须向本院提交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报价 表(详见附件
1、附件2 ) 、 承诺函(详见附件 3 ) 。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均加盖公章(材料准备 1正 2 副)。并于封面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投标当天 ( 2026年11月6日 ) 9:30 前向我院递交以上密封投标材料,其它时间递交无效 递。
4.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无效。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 “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本院不承担责任。
5. 本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现场提供符合参数的样品,以便后期进行比对。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 26 年 11 月 3 日 -11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现场
报名地点:****( 1号楼4层 411 )总务科
联系人:范 女士 、 林先生
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互联网邮箱报名及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互联网邮箱(邮箱号:****@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报名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附件需包含 营业执照 扫描件 、法人身份证 扫描件;
2. 现场填写报名: 填写 登记表并附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电话: 0597- ****387
五、采购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 26 年 11月6 日 9:3 0 开始
地点:**** 1号楼4层会议室。
六、免责声明
(一)信息发布免责
1.本次采购公告仅作为采购信息告知之用。采购方已尽力确保公告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但不保证信息的绝对精确,因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延迟、遗漏、错误或任何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信息偏差,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应自行关注采购公告的更新与补充信息,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而导致的投标失误等后果,采购方无需承担责任。
(二)资质审查免责
1.采购方对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等材料仅进行形式审查,不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假信息、伪造资质等情况,一经查实,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即使供应商通过资质审查,也不代表采购方对其实际履约能力、产品质量等作出任何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付合格产品、提供优质服务等问题,采购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采购流程免责
1.****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定组织采购活动,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政策调整等)导致采购流程中断、延迟或变更的,采购方有权暂停、终止或调整采购活动,且无需向供应商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在采购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按照既定的评审标准与程序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方不干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仅作为采购方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参考,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评审结果进行合理调整,且无需就调整原因向未中标供应商作出解释。
(四)产品质量与售后免责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公告中的具体要求,产品质量责任由供应商全权负责。若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退换货、维修等处理,但不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赔偿责任。
2.供应商应按照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若因供应商未履行售后服务义务而产生的纠纷与损失,与采购方无关。
(五)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免责
1.本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国相关法律法规,若因采购活动引发争议,采购方与供应商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采购方无需承担因供应商采取不当维权方式而产生的任何费用与责任。
(六)其他免责事项
1.采购方对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任何产品、技术等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不承担责任,供应商应确保其投标行为及所使用的产品、技术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非因采购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供应商在投标、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损失,采购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 :1.特殊 精神疾病住院患者秋冬季便服报价表
2.普通精神疾病住院患者秋冬季便服报价表
3.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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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6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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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总务设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