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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就**县入河排污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
1、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描述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程费用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含给排水)设计业绩”。 疑问:上述业绩要求中“(含给排水)”,是指业绩项目需要同时包含给水+排水两个子项内容;还是项目只要具备给水、排水其中任意一项专业内容,即可认定为符合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请招标人予以书面澄清答复,以便我方准确编制投标文件。
答:业绩项目只要具备给水、排水其中任意一项专业内容即可认定为符合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注: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公示栏,查看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11月0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