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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政地〔2020〕11号
******局:
你局《关于收回丹霞南路以东、北江滨路以北地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自然资〔2020〕5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丹霞南路以东、北江滨路以北地块部分国有土地31194.38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具体收回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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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