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生****水厂项目勘察设计已由 ****政府以 专题会议纪要〔2026 〕1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单位为 **省****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县生****水厂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 最高控制价: ****800元;
2.6 质量标准:
2.7 服务期限: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送审材料;项目建议书经评审通过后4日历天内,交付可研报批稿材料。(2)可研批复后15日历天内,交付初步设计送审稿材料,报告经评审通过后7日历天内,交付报批稿材料。(3)初设批复后15日历天内,提交送图审施工图,10日历天内,完成审图工作;(4)图审后预算15日历天内完成送审稿。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1)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以下两项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乙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和水利水电工程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 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 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30 18:00:00至2026-11-26 09:30:00 (**时间,下同),登录**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1-26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fzztb.****.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 上发布。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5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off无要求 on现金 off电子保函 on其他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无失信记录企业无需缴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梅城镇西大路520号,邮 编:350800
联 系 人:黄先生,电子邮箱:/
电 话:187****7021,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省****公司
地 址:**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粘俊杰,招标项目负责人:林佳,电子邮箱:****@163.com
电 话:0591-****7287,传 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 址:https://fzztb.****.cn/
联系电话:0591-****5006
****中心名称:闽****服务中心
地 址:**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316国道边梅溪**博士后家园北侧 )
联系电话:0591-****1373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林业局
地 址:**省**市**县**路16号(林业局)
联系电话:0591- ****2132
2026-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