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AI智能批阅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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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AI智能批阅服务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AI智能批阅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AI智能批阅服务采购项目

1

年

2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否

4. 采****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小组的查询结果”)。②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小组无法查询磋商供应商信用****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磋商供****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三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 10 月 31 日至2026年 11 月 6 日**时间00:00-12:00,12:00-23:59,使用手机号登录E共享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com)完成线上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并向平台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操作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咨询电话:400-****-6901。

8.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截止时间:2026年 11 月 9 日上午9:30时(**时间)前提交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磋商时间:2026年 11 月 9 日上午9:30时(**时间)。

8.3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地址:**市丰****广场14号楼411、412室)。

9.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E共享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com)、工采通(https://easy-prt.com/home)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1.采购人:****

地址:**省**市**市英才路2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方法:135****1272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广场14号楼411、412室

联系人:小郭

联系方法:0595-****8088、151****7988

电子信箱:****@qq.com

****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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