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控制鼠密度,我局拟采购一批灭鼠毒饵站。现以公开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灭鼠毒饵站采购项目。
2.采购数量:2600个。
3.最高限价:人民币40000元(含税、包装、运输、装卸等全部费用),最高限价15元/个。超过最高限价或单价上限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4.交货地点:**市辖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多个点位,须送货上门并卸货至指定位置)。
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二、采购标的及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标的为室外成品灭鼠毒饵站,须为未经使用的全新合格产品。技术参数如下:
(一)材质与规格。材质为陶瓷或水泥混凝土(优先陶瓷),坚固耐用、防雨防潮。长不小于30cm,宽、高均不小于11cm,鼠道孔径不小于7cm,孔洞下缘距地面设计高度约2cm。参考规格:30×11×11cm或30×11×12cm。
(二)结构要求。两端开口、鼠道畅通;应具备可开启式顶盖或内置托盘结构,便于投放毒饵、检查消耗和补充维护;顶盖宜具备一定固定或锁定设计,防止非维护人员随意打开。
(三)警示标识。每个毒饵站外表面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内容至少包含“毒饵站”“鼠药有毒 严禁触摸”字样、有毒警示图标、解毒药剂信息及联系电话等。标识应牢固附着,正常户外使用条件下不脱落、不褪色。
(四)样品要求。供应商须随报价文件提交样品1个,样品不退还。样品与技术参数明显不符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病媒生物防制器械、消杀药械或相关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合法供货渠道证明。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四、报价文件构成
供应商须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装订成册并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应包含:
1.报价表:须同时填报单价和总价,总价不得超过40000元,单价不得超过15元/个。报价须涵盖产品、包装、运输、装卸、税费等全部费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的,另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供货渠道证明(经销商提供)。
5.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近期检验检测报告(如有,请提供)。
6.售后服务承诺(含质保期限、运输破损无偿调换、补货响应时限等)。
7.样品1个(外包装标注供应商名称)。
五、成交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资格条件符合、技术参数响应、样品合格的供应商中,单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单价相同的,总价低者优先;单价和总价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根据售后服务承诺、供货周期等因素综合确定)。成交结果将在****信息公**台公布。
六、报价文件递交
1.寄件要求:递交文件需用密封袋封口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袋封面写明“**市除四害药物采购项目”和投标单位名称。
2.寄件地址:**市八七路公务大厦5楼****517;联系人:邱燕飞;联系电话:****2867。
3.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务必将相关资料密封后于2026年11月9日前寄送到我单位,逾期不候。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对本公告有疑问的,可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2.无论成交与否,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询价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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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