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市**区培**废弃**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我局于2025年2月17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号:永发改审〔2025〕18号),项目代码:****。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区培**废弃**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在**区培**范围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位基质改良复绿、平整各25765平方米,修建截排水沟渠1933.5米,涉重金属污染废矿渣清挖、转运各28411立方米,原位表面水平阻隔34539立方米,涉重金属污染废矿渣处置151080吨,清挖转运填埋河沟沉积废渣4272立方米,矿山底泥清挖、固化/稳定化、修复达标转运回填各897立方米。
三、主要设计标准
项目挡墙及排水沟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项目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05g,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建造标准为: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固化/稳定化》(HJ 1282-2023);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滑坡防治设计规范》(GB/T38509-2020);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
国家其他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政策性意见。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3150.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71.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6.78万元、基本预备费91.75万元项目资金由上级补助2563万元,剩余部分由地方财政进行配套。
五、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减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严格按批准的概算对下阶段的设计进行限额控制,不得突破。
附件:
**市**区培**废弃**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概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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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