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废弃矿区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

审批
福建-龙岩-永定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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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LY02102-2600-2026-00086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6〕87号 发布机构:****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22 有 效 性:
****关于**市**区培**废弃**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6-10-22 15:31

龙****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市**区培**废弃**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我局于2025年2月17日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号:永发改审〔2025〕18号),项目代码:****。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区培**废弃**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在**区培**范围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位基质改良复绿、平整各25765平方米,修建截排水沟渠1933.5米,涉重金属污染废矿渣清挖、转运各28411立方米,原位表面水平阻隔34539立方米,涉重金属污染废矿渣处置151080吨,清挖转运填埋河沟沉积废渣4272立方米,矿山底泥清挖、固化/稳定化、修复达标转运回填各897立方米。

三、主要设计标准

项目挡墙及排水沟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项目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05g,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建造标准为: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 固化/稳定化》(HJ 1282-2023);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滑坡防治设计规范》(GB/T38509-2020);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

国家其他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政策性意见。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3150.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71.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6.78万元、基本预备费91.75万元项目资金由上级补助2563万元,剩余部分由地方财政进行配套。

五、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减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严格按批准的概算对下阶段的设计进行限额控制,不得突破。

附件:

**市**区培**废弃**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概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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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