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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司**县绿色智慧畜禽肉食品冷链加工一体化项目应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需办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我司现已确定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今对本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征询公众意见,特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县绿色智慧畜禽肉食品冷链加工一体化项目位于**县**滩镇和浔中镇,项目规划用地328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915.1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猪屠宰车间、牛羊屠宰车间、固废间、无害化及污水处理区、食品加工生产厂房、冷库、生活办公用房、门卫和地下室,并配套建设红线范围内道路、给排水、电力、消防、智能化、停车位、挡墙工程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屠宰生猪1000头/日、牛50头/日、羊200头/日和禽类1500羽/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省**市**县龙浔镇湖前路D幢57号;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5-****2650。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电话、寄件、面谈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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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