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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县大官坂垦区**围海养殖项目(二期)**片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县大官坂垦区**围海养殖项目(二期)**片区位于**县可门工业区大官坂垦区**海域。项目申请用海面积109.9026公顷,用海方式为“围海养殖”,申请用海期限15年。
2.编制主体名称:******研究院
3.组织评审单位:****
联系电话:****4177
地址:**市**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521
传真:0591-****4177
4.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组织评审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反映意见。
6.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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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