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公 告
受出租方委托、现对以下资产租赁标的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广泛征集承租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标的及项目编号 | 车位(个) | 月租金 (元) | 租期 (年) | 租金 总额 (元) | 保证金 (元) | 是否有原承租方优先权 |
| ****停车场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 130 | 7400 | 2 | 177600 | 17760 | 是 |
| NPCJ(WZ)****1019-A623 |
注:1.以月租金作为挂牌价;
2.交易服务费:实际成交价总额×交易费率(累进费率);
3.为便于承租方计算面积单价,网络竞价以挂牌价进行报价,最终成交租金总额以挂牌价的最高报价×租赁期限。
4.租赁用途:****停车场经营管理项目,按《停车场地经营权转让方案》要求经营,除此以外未述项目不得经营。如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经营或不允许为餐饮、用火生烟、产生噪音、污染环境、宰杀、殡葬用品、存在安全隐患及经营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的业态。承租方应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犯罪活动。
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位于**市**区黄**路10****医院),为露天场地,标的包含院区内约130个划线停车位及院区内各出入口管理。
1.1车位情况:院区可提供停车位约130个。(注:如因政策需要、院方建设需要等原因造成的车位被占用、减少,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要求减免租金或申请赔偿)。如车位增加,则按<(每月中标租金/现有车位)×增加的车位>的计算方法收取每月增加车位的租金。
1.2车辆情况:居住在院外的出租方在职职工、居住医院生活区职工(含退休职工、****医院的社会人员)登记的车辆约有613 辆。
1.3出租方本院员工及出租方有业务来往的货运车辆(如运送医疗器械、药品、洗涤布类、超市食堂、餐具食品、医疗垃圾、生活垃圾、院内工程施工等)及其他出租方确认的车辆(如上级检查、同行参观、会议、培训、活动等)为免费停车范围。
2.租金缴纳方式:按月支付,承租方于每月15****银行转账方式足****停车场经营权租赁费用。租赁项目月租金包括土地使用权、部分设施使用权(水、电、通讯等)、****停车场设施设备(硬件及智能软件设备)及管理人员支出等,不包括原有的停车智能管理成套设备,也不包括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等。
3.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
4.装修情况:以实际现场看样为准。
5.租赁标的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6年11月14日
7.起租时间:合同起止时间以出租方通知进驻交接时间为准。
提示:以上标的概况由出租方提供披露,具体项目标的状况以现场看样和相关文件的数据为准,竞租方如参加竞价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二、竞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营业执****停车场服务等经营范围。
2.须提供13名及以上保安人员,并提供无犯罪证明。
3.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项目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需要接受的条件
1.合同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总额的10%,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2.承租方应于成交公示期满后,按成交价标准缴足履约保证金,并与出租方签订《停车场经营权租赁合同》。
3.出租方提供5个出入口闸机,闸机产生的电费由承租方按实交纳,每季度交纳电费,根据电表实际产生费用收取,无独立用水设施。
4.设备配备:
4.1承租方需投入智能停车系统1套/闸机5组(门诊同进同出闸机一组、住院部大门1进1出闸机各一组、东门出口同进同出闸机一组、西围墙出口闸机一组)及摩托车、电动车出入口闸机一组,以及必要的防雨遮阳设施。合同期满投入设备及智能停车系统归院方所有。
4.2拆除的旧设备归原承租方所有,拆除费用由原承租方承担。
5.设备技术要求
5.1基本功能
5.1.1系统实现免介质进出场,采用视频识别作为车辆进出场凭证。
5.1.2需可根据用户类型将固定的车牌号设置为来访客户或固定车辆等不同的可自定义的车辆类型,可根据****委员会****政府定价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要求,设定不同的收费标准,满足不同车辆停车收取不同的停车费用。
5.1.3需可记录所有进出行车信息。
5.1.4系统需具备防砸车功能,避免尾随伤车事件发生。
5.1.5需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断进行识别,系统自动确定最佳车牌识别结果。
5.2自动车牌识别功能
5.2.1系统需配置集成补光灯设计,采用闪光拍摄方式的高清高速摄像机自动采集出入**辆的前部特征图像,并做防逆光处理,在日光强烈时也能保障识别率,提高车牌设备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并记录车辆的前部全景图像,作为停车管理、停车收费、安全认证等的原始数据,并以车牌号码作为数据标识进行信息数据管理。
5.2.2同时系统需采用多种自动车牌识别技术,提高车牌的识别率。
①系统设备确保高峰期进出场车辆跟车不漏拍,保证系统对车辆车牌的抓拍识别准确率,避免近距离跟随车辆未抓拍到。
②摄像机采用双机工作:纯车牌识别的收费系统,硬件设备故障出现在道闸、摄像机方面。道 闸硬件故障率低;摄像机方面采用双机工作,如其中一台摄像机出现故障,则另外一台摄像机正常工作。
系统采用快速识别技术,对车流量多、跟车、反光、大灯强光照射等复杂环境情况下,可更快、更准确的识别车牌信息。
5.3车型识别功能
5.3.1系统需采用多维车牌识别技术,不仅能识别车牌,还能识别车辆的颜色、车型,结合车牌及车型识别,能够保证车辆识别率不低于 99%。尤其是目前电动车车牌及混合燃料车,需和普通燃 油蓝牌有同样的识别效率。
5.3.2对于某些“无车牌”或者“车牌受损”等原因导致无法识别车牌号的车辆,需保证其能在 出场时正常识别;车辆入场、出场进行车辆整体高清拍照,以备查询使用。
5.4收费显示功能
采用 LED 电子显示屏:显示出场时间、停放时长、收费金额等相关信息,并能语音播报,方便车主了解相关信息。
5.5分级权限管理功能
软件系统分不同级别。不同级别对应着进入软件系统的不同密码,不同等级的操作人员进入软 件系统后,能实现不同的功能。
5.6实时监控图像对比
5.6.1图像的图幅大小和清晰度、颜色等参数可自行设置。
5.6.2车辆图像可供有关人员随时查阅。
5.6.3图像的总存储量根据硬盘容量大小而定,最少需保证留有一个月以上的车辆出入图像备查。
5.7防砸功能
实现防砸车功能,即车在道闸下,接近感应区闸杆就不会下落,车辆离开后,闸杆自动下落。
5.8设备在露天环境使用,需做特殊防雷、防水、防锈等处理,需能够抵御一定等级的台风天气。
5.9入场说明
5.9.1车辆驶入车辆识别摄像机抓拍区域,触发地感线圈及雷达。
5.9.2车牌识别系统自动抓拍车辆的图像处理识别出车牌识号及车型并上传,然后通过检索数据库得出车辆信息。
5.9.3闸机放行,同时记下车辆进入时间。车辆越过进口,驶入停车场内。整个过程自动完成,无须工作人员干预。车辆一直处于行驶状态,无需停车,快速入场。
5.10出场说明
5.10.1车辆驶到出口处的车辆识别摄像机抓拍区域,触发地感线圈及雷达。
5.10.2高清晰度摄像机自动抓拍车辆的图像,识别出车牌识号及车型并上传,然后通过检索数据库得出车辆信息。
5.10.3若车辆为固定车时,显示屏显示该车辆的有效期;若车辆为临时车时,显示屏显 示车辆停放时间及收费金额。
5.10.4语音播放识别出来的车牌、祝您一路顺风等提示语。
5.10.5****工作站自动调出车辆入场时的抓拍图像,入场时间等信息。如果该车辆属于预录 入系统的相关固定车辆情况,闸机自动起杆放行。如果是临时停车,则车辆须在闸机前暂停行驶状 态,交费后方能离开,或是通过中央收费、手机 APP、扫码、微信等方式提前支付停车费,交费后 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场,出口岗亭无需再缴费,闸机自动起杆放行。
5.10.6车辆越过进出口,****停车场,系统记录车辆驶入离开时间。
5.10.7医院停车场三个出口通道有对讲功能,需要时可呼叫值班人员处理问题。
5.10.8医院停车场第一出口需设有应急处理岗,可查看通道运行情况,响应通道呼叫。
6.人员管理要求
6.1现场管理必须配备步话机。
6.2人员配备明细及岗位职责(详见附件2)(遇紧急情况或院区实际情况需增加人员配备的应配合出租方增加人员配备)
6.3****停车场的工作人员需报备院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证明等。
6.4进入医院车场的工作人员应规范统一着装,配备对讲机,共同引导协调处理车辆停放情况。
6.5车场工作人员每班应有一名工作人员能在紧急情况下帮助患者移车或停车。
7.收费管理要求
7.1缴费模式设置:提供多种渠道缴费方式,如现金、移动支付、银行卡等,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7.2停车场运营维护企业应按****医院的要求,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在停车场入口处公示。
7.3停车场收费应使用正规的收费票据,收费人员应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
7.4停车场运营维护企业应定期对收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收费系统的正常运行。
7.5停车收费标准
7.5.1出租方本院职工车辆及居住生活区****医院免费停车相关规定。
7.5.2其它车辆进入院区、****物价局下发南发改价格文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最新下发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7.5.3特种车辆、报备业务往来车辆、公务车实行免费进出。
7.6职工停车权限一次停放不超过24小时,超过24****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职工每人可登记一辆车。
7.7停车收费标准中所提居住生活区及院外职工优惠车辆不含货车及7座以上客车。
8.车辆进出流程
8.1住院****医院南大门进入,患者及其家属、特种车辆均由南大门驶出院区,员工车辆及居民区车辆由东门驶出。
8.2****停车场,暂不对外开放。
8.3电动车由东门进出。
9.环境卫生要求
9.1停车场应保持干净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9.2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垃圾应及时清理,保持垃圾桶周围的环境卫生。
10.安全管理要求
10.1停车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10.2停车场运营维护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3停车场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10.4院内所有道闸具备消防****停车场出入口档杆的功能及断网、****停车场出入口档杆的功能。
10.5严格消防车道管理,对违规停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及时进行劝导,劝导无效报告院保卫科,特殊情况可拨打110或119。
10.6未尽事宜可书面上报院保卫科,由保卫科汇报院部后回复。
11.停车场营业费用归承租方收取,但每月必须向出租方提供营业额收入及人员工资支出费用明细账目,加盖单位公章。
12.配合出租方做好院内日常治安、消防等方面工作,安排人员对路面进行巡视,严禁车辆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严格管理进入院区的车辆,保证道路通畅,引导车辆有序停车;遇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需配合出租方做好管理工作。
13.在租赁期内智能停车系统的日常维护及设备修缮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需将智能停车系统安装至管理方(保卫科)并开通保卫科管理人员权限,方便出租方使用及管理。
14.停车场智****科协助监管,免费车辆录入、删除及系统日常管理权归保卫科。
15.对停车场车辆进行监控、管理,如发生失窃、损坏等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16.服务响应要求
16.1停车场运营维护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服务响应机制,及时处理车主的投诉和建议。
16.2对于车主的投诉和建议,停车场运营维护企业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回复,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16.3****中心,负责解答患者及家属的咨询和投诉,及时处理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17.出租方对承租方有管理权,对承租方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下列情形的,给予相应处罚。
1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给予处罚100元。
17.1.1 因管理不到位发现车辆未按规定停放在规定位置的;
17.1.2 占用消防车、急救车通道的;
17.1.3 因各种主观原因,造成患者合理****管理科室,经查实为车场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差的;
17.1.4 停车场月度内交通事故率3次以内(含3次),经核实因为车场管理人员造成的事故,除照价赔偿损失外,按处罚标准给予处罚。
1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7.2.1发现承租方为外界车辆停放院内办理月卡的;
17.2.2不服从出租方指定部门监督管理;
17.2.3因各种主观原因,造****政府投诉平台或发布至网络平台,无法消除影响,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17.2.4停车场月度内交通事故率超过3次(不含3次)或累计3个月度出现3次以上交通事故的,经核实因为车场管理人员造成的事故,除照价赔偿损失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7.2.5高于南发改价格〔2024〕1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收费的;
17.2.6合同期内,扣款达三次及以上的;
17.2.7承租方收到扣款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未到采购方财务科交纳扣款的;
17.2.8承租方拖欠场地费用,欠费时间超过15日以上的。
17.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租赁合同相关内容:
17.3.1订立租赁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17.3.2订立租赁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17.3.3经承租方、出租方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其他情况。
1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赁合同即行终止:
17.4.1租赁合同期限届满的;
17.4.2租赁合同当事人一方主体资格消失的;
17.4.3因出租方发展需要或政策变更需终止合同的;
17.4.4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17.5承租方派驻车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随时向承租方提出更换车场管理人员,未及时更换的管理人员的,出租方有权提出解除租赁合同。
17.5.1 违反劳动纪律或者院方规章制度的;
17.5.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出租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7.5.3泄露出租方秘密的;
17.5.4违反租赁合同,对出租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7.5.5有贪污,侵占、挪用公款,盗窃,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的;
17.5.6 被劳动教养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7.5.7 销售或推介医疗器械、药品;
17.5.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7.5.9经租赁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1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17.6.1出租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服务的;
17.6.2 ****停车场地无法按标准收费的;
17.6.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违约责任
18.1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18.2租赁合同未明确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其效力与租赁合同一致,对双方均有约束。
18.3任何一方违反租赁合同,对方均有权根据所应承担的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偿违约金3000元,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相应赔偿。
18.4租赁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人民法院起诉。
19.承租方未经出租****停车场分包、变相转让、转包给他人,未经出****停车场地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场地,违约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将不退还合同履约金。
20.合同到期,承租方保证出租方场地平稳有序交接,如果智能停车系统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或损坏,按照重置价赔偿损失。若因特殊情况,无新承租方进驻的或延迟进驻,承租方按原租赁合同要求,****停车场地的管理。
21.具体事项以与出租方签订《停车场经营权租赁合同》为准。
四、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柒佰陆拾元整(¥17760);
1.竞价保证****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平台除外)。
2.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标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竞价保证金”字样。
3.竞租方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4.若竞价成功,竞租方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署《交割完毕反馈单》之日起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交易服务费时一并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方,并于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租方。
5.若竞租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承租方,组织方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租方。
五、本公司指定的竞价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营业部
开户账号:8070 2716 0000 06
六、公告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19日。
七、竞价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17:00:00
★特别提示:
公告期间均可报名,竞租方提交报名材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竞租方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审核,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公司网站(www.****.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www.****.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公司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价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现场报名:竞租方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竞价保证金并携带报名时****公司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特别提示:
原承租方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
九、竞租方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一)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价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
子版材料:
1.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
证);
2.如委托他人经办竞价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
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3.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4.竞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
(二)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价的,应上传
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
提交)或组****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价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4.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5.竞价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
备注:1.《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公开竞价文件》;
2.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十、竞标资格审查:
本公司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查,即对竞租方所提交竞价资格材料的齐全性进行审核。竞租方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竞租方应按照《公开竞价文件》要求提交竞价资格相关材料,并承诺不存在填写信息不真实,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与本次公开交易活动有关的重大事实,****公司或出租方查实(不论在竞价前或竞价后)竞租方(承租方)有提供虚假文件及资料等不实竞价资格相关材料的,本公司及出租方可取消承租方的竞价或竞得资格,同时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佣金后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并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十一、网络一次性报价:
(一)网络一次性报价过程分为非原承租人一次性报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以下简称“行权时间”)。
1.非原承租人一次性报价阶段:从账户激活时间起至2026年11月24日9:30前。
2.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2026年11月24日9:30后,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10分钟。
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以5个工作日为竞价周期,再次开始新的网络一次性报价。
(二)特别提示:
1.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2.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标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3.组织方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公司网站进
行公告。
4.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5. 租赁合同未明确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其效力与租赁合同一致,对双方均有约束。
6. 任何一方违反租赁合同,对方均有权根据所应承担的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偿违约金3000元,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相应赔偿。
7.租赁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成交确认,价款支付,签约
1.成交确认:确定为标的的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均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至本公司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于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2日内到****签署《成交确认书》。
2.价款支付、签约: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将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差额一并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并于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十三、有关税费的约定:
1.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2.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经营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十四、交易服务费:
1.承租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方支付交易服务费(以实际成交总额为基数计算)。交易服务费分档累进计算标准为:
①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费率2.5%;
②101-200万元部分的费率2%;
③201-500万元部分的费率1.5%;
④501-1000万元部分的费率1.0%;
⑤1001-3000万元部分的费率0.6%;
⑥3000万元以上的费率0.3%。
2.交易服务费缴纳账户:
户 名:****
账 号:1920 2010 0100 3669 82
开户行:****公司**支行
十五、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网络竞价须知》《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 ) 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竞租方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竞租方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网络竞价须知》、《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公司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4.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5.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每次**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一:**市**区**路9号二层
联系地址二:**市**区广信街96号一楼
联系电话:0599-****787、****565、****838
邮箱:****@qq.com
本公司网站:www.****.com
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日上班时间
看样联系人:谢科长 181****26498
****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