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线****至**段(**北溪头至**闽粤界)扩容工程A13标路基工程(含既有结构拆除)施工劳务**分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资金来源为业主支付的工程款。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沈海线****至**段(**北溪头至**闽粤界)扩容工程A13标路基工程(含既有结构拆除)施工劳务**分包项目。
1.2 项目的规模:
项目起点K133+500,终点 K146+898.499 ,主线里程13.398公里。属于扩建段,按双向八车道(四改八) 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计行车速度120km/h。属于扩建段,全线主要工程量有土石方176万m3、互通1处、桥梁(含互通分离式主线桥)1766.645m/13座、涵洞55道、通道1处,服务区(停车区)1座。
1.3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分为1个施工劳务**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合同包号 | 采购内容 | 响应最高限价 |
| LA-2 | 本次采购范围为路基工程和桥梁拆除工程施工劳务**,主要包括保通便道(除交通安全工程)、路面铣刨、施工便道、路基工程(含防护、排水、绿化)、改路、涵洞工程及涵洞基坑支护、及既有结构物拆除施工等。主要工程量有路基挖方55万m3,路基填方124.88万m3(其中利用方填筑48.3万m3,借土填方56.9万m3,上路床砂性土回填7.9万m3,结构物台背回填12万m3等),弃方32.3万m3(含非适用材料);通道涵洞56道,其中盖板涵40道,箱涵1道,圆管涵15道;桥梁拆除15座(全桥拆除7座,涉及改造拆除8座。)。 | 本次采购单价及总价均设置限价,最高采购限价总价****34410元(含暂列金****000元,增值税9%),最高采购限价单价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注:本表主要工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1.4 服务(交货)期限:30 个月(且须满足采购人经业主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各部位的工期要求),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保修期 5 年。
1.5 服务(交货)地点:**省**市**县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2 必须是已进入****不分专业类别施工分包、或路基工程(含绿化)工程施工分包、或路基工程(含绿化)劳务**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2.3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人员要求:班组长最低要求见附录5。
2.5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采购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路基工程劳务**(劳务分包)业绩,且合同总价不少于4000万元。(注:业绩必须为已完工的业绩,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6 信誉良好,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4项和附录4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
2.8 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公司****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申请参加同一施工劳务**分包标段采购,否则所有关联企业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0 必须是在2026年度与********公司)成交次数少于2次(施工分包单个合同包3000万元、劳务**1000万元及以上,以成交结果通知书为准)的合格供应商,****集团权属企业的除外。
3.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审。
4.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4.1 本项目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
4.2 响应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4.3 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1。
5.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至2026 年11 月 6日,登录到****网站(https://lq.****.com/)采购招标-供应商采购版块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09时30分00秒前(**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以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件时间为准。
现场递交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否则不接收;逾期不接收。
邮寄递交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否则不接收;逾期不接收。
递交地点信息如下:
地址:****门市**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会议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92)****373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由采购人在递交地点组织开启。
8.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com/)、****集团集中采购平台(https://gsjc.****.com)、****(https://lq.****.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门市**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
邮 编:361008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592-****373
电子邮箱:****@163.com
监督部门名称:****监法审部
联系(邮寄)地址:****门市**区塔埔东路166号14层
监督电话: 0592-****390
监督部门名称:****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省**市**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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