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闽03破2号关于招募莆田市正鼎双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配电工程续建设计及施工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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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破产重整案配电工程续建设计及施工单位的公告
公开时间:1小时前 公 开 人:****管理人

关于招募****破产重整案

配电工程续建设计及施工单位的公告


2026年5月6日,****法院作出(2026)闽03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下称“****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6年5月8日作出(2026)闽03破2号《决定书》,决定由****清算组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

****公司破产重整案工作进程,妥善解决业主的用电需求,管****公司开发的“正鼎﹒澜天”项目北区开展配电工程续建工作。为此,管理人特向社会公开招募本项目续建的设计及施工单位(可接受联合体参选)。现将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及工作范围

(一)“正鼎﹒澜天”项目简介: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总计385,762.24平方米,于2015年4月开工建设,后因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自2018年12月起全面停工至今。项目坐落于**市**县**街道玉井村,宗地面积为92,183平方米,项目土地分A、B、C三个地块,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及住宅用地,地上在建工程49栋,地下室工程2处。

(二)本次招募工程项目:“正鼎﹒澜天”项目北区(C地块)配电工程续建设计及施工工程(下称“本项目”),C地块宗地面积为50,528㎡,有地**层住宅1#楼-11#楼共计10栋在建工程,商业S1#楼-S8#楼共计8栋在建工程,北区高层及商业地下室工程1处。

(三)原施工情况:“正鼎﹒澜天”项目北区电力工程完成约20%(该工程进度仅供参考,实际完成情况以现场为准)。

(四)本项目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为“正鼎﹒澜天”项目北区配电工程提供续建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并负责设计文件的报审、图纸审查及向供电部门报装的配合工作。

2.对原设计图纸及已完工程现状进行复核,并按现行规范及供电部门新装一户一表的技术要求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

3.****机关审批通过的续建设计方案及图纸,对本项目进行复工续建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正式送电,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设备基础、电缆沟、电缆沟埋管敷设、高低压电缆敷设、变压器、高低压柜、成套配电箱、通信自动化、智能监控、工井、电气安装等。项目现状以参选单位实地勘验为准。

4.办理正式供电报装手续,配合供电部门(含电力主管部门)验收、送电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移交。

5.应管理人要求配合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工程现状调查、向债权人会议说明汇报、出具工程必要性及可行性专业意见等。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施工合同为准。

(五)控制价:

1.设计部分报价须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为依据,报价金额不得高于对应收费标准费率上限的90%,且须为一次性包干价(含税)。报价方案须包含费用构成明细。

2.施工部分报价不高于“正鼎﹒澜天”项目北区配电工程续建施工工程的工程预算审核造价20,839,627.00元(《工程预算审核书》由中晟****公司出具,详见本招募公告附件)。

(六)工期:总工期不超过365日,自管理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计算。参选单位应在其提交的工期计划文件中明确总工期及倒排计划,中选后应按工期计划文件如期开工、如期送电,具体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七)质量要求:合格。

二、招募须知

****公司缺少流动资金,施工单位需全额垫资开展本项目,垫资款纳入共益债务受偿。本项目施工部分报价为固定包干总价,参选单位参与招募前应进行实地踏勘并充分评估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增加工程量、资金成本等风险,并在报价时予以考虑。参选单位需在申报时一并提交垫资施工方案,以下条件作为垫资施工方案的参照:

1.垫资金额:参选单位申报垫资金额为“正鼎﹒澜天”项目北区配电工程续建设计、施工直至完成竣工送电的工程款,以造价审核单位审定的工程造价控制价20,839,627.00元为最高限额。

2.垫付资金清偿:垫资款纳入共益债务,按以下方式择一或结合进行清偿:

(1)以货币资金清偿;

(2)以债务人可售房产实物或包销权的方式抵偿垫资款,抵债(包销)价格不低于管理人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定房产完工状态评估价值的65%。以债务人可售房产实物抵偿债务的,因该抵债行为产生的双方税费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参选单位在报价时,应明确意向的清偿方式,选择以房抵债的应明确具体的占比及抵债单价。如未能通过共益债务融资、发放剩余按揭等方式取得复工续建所需的资金或取得的资金较少、无法满足全部复工续建参与单位的货币资金需求的,中选单位均应接受调高以房抵债占比、包括全部采用以房抵债的形式清偿。

3.垫资款清偿周期:****公司后续将通过共益债务融资、发放剩余按揭等方式取得复工续建所需的资金。管理人目前无法对费用支付时点作出承诺,相关费用将在复工续建资金筹措到位、具备付款条件时及时安排支付,但最长不超过28个月,自施工单位与管理人确认的首期垫资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二)风险提示

本项目为破产重整复工续建项目,参选单位在参与招募前均应充分进行实地勘察并充分评估可能的风险;参与招募的,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由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且后续放弃就此主张任何权利:

1.本项目自2018年停工至今且未进行日常维护,不排除实际施工时可能需进行场地清理、存在部分已完工程需拆除返工、加固、修复、根据实际情况需进行设计变更等情形;

2.本项目需垫资施工,由此可能产生的资金成本均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续建费用支付时点及支付方式需根据共益债务融资、按揭贷款办理等资金筹集情况确定,如无法筹资到资金或足额资金的,中选单位需接受全部或部分以房抵债,且双方因抵债所应缴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项目续建相关的税费事宜由参选单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招募人不负责税务咨询及承担相关税务风险。

3.参选单位所报价格为固定包干总价,包干价应涵盖为实现本公告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标准和交付条件(含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正式送电)所必需的全部工作、材料、设备、措施项目及费用。参选单位依据施工图纸及审后工程量清单申报包干价,如发生设计变更,结算总价偏差在正负5%内的不作调整,超过正负5%外的进行结算调整。中选单位应继续施工直至完成竣工送电。

4.若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费用支付等问题的,工期均不予顺延;若因第三方原因或非因双方过错导致受到施工阻扰的,直到业主方协调后,阻扰的工期可以顺延,顺延天数以业主方书面确认为准。

5.其他复工续建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重整程序配合要求

1.中选单位应配合管理人开展工程现状调查、工程造价审核(审计)及必要的鉴定,配合管理人、人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就本项目相关事项的说明、汇报,必要时派员参加债权人会议并接受询问。

2.中选单位应按管理人要求出具关于本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及经济合理性的专业意见书,****法院及债权人会议报告使用。

3.中选单位应按投标方案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并承担相应费用。

4.中选单位应提交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签订重整期间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现场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及危险源辨识管控等措施。

5.中选单****人民法院要求出具的其他专项报告、说明文件及承诺函。

三、参选单位资格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方分工、权利义务,并就本项目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另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

2.参选单位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参选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项要求,并应明确牵头人。

3.参选单位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选单位应具有能源主管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许可证等级均不低于三级,且作业范围应覆盖本项目实际电压等级,并在有效期内。

5.参选单位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含联合体成员承担设计的),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能出具符合供电部门报装、审查要求的正式设计文件;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并为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在职人员。不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施工单位,应与具备该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选。

6.参选单位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7.参选单位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参选单位应具备与本项目垫资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

9.参选单位近三年内至少有1个类似规模的配电(变配电)工程业绩(含设计或施工),并已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10.参选单位应承诺按规定及主管部门要求按时足额存储、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资金,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施工期间不因其自身原因引发信访、群体性事件。

11.参选单位应具备良好的运营管理能力,能够配合住建部门、电力主管部门、人民法院及管理人按工作进度完成工程建设,并配合完成本公告第二条第(三)项所列各项配合事项。

11.参选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同类工程管理经验,且无在建工程,或者虽属在建但属于《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允许兼任的情形并已取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承诺可在中选后按时到岗履职;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及5年及以上同类工程技术管理经验;拟派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述人员应为参选单位本单位人员(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者劳动关系证明为准),中选后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擅自更换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12.****公司、管理人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利害关系的,参选时应主动披露;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机构及其关联方不得参选。存在前述情形而未披露的,管理人有权认定其参选无效。

四、招募方式

(一)报名材料

参选单位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文件一式三份及与申报文件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复印件,同时提交电子版(PDF格式)一份。申报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参选的,由牵头人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须在其各自提供的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页码:

1.参选函及承诺书:载明参选意向,确认已充分阅读并接受本公告全部条件、报价为固定包干总价、已完成现场踏勘、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通信地址。

2.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说明。

3.资质与许可材料: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承担设计任务的,另提供相应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选的,另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各成员的上述材料。

4.资信与垫资能力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类似规模住宅小区配电(变配电)工程业绩清单,并附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或供电部门送电(通电)证明。

6.项目团队材料: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主要人员名单、简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等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或劳动关系证明,以及无在建工程(或可按时到岗履职)承诺书。

7.续建设计方案:包括工程范围边界及界面划分说明(与已完工程及土建、消防、给排水、智能化等其他专业)、设计依据及负荷计算、主要系统图及平面布置、主要设备材料选型及品牌推荐、执行的规范标准清单、节能与消防专篇、后续运维及送电报装配合安排。

8.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文件:报价编制说明(计价依据、定额及取费标准、价格基准期)、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汇总表、设计费等独立费用报价、价格调整机制说明、资金分期投入及回收安排;总报价不得高于本公告所列控制价。

9.工期计划文件:工程总工期表,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甘特图)或网络计划图(标注关键路径),里程碑节点及其完成标准(施工图设计完成、设备采购到货、土建配合完成、设备安装、电缆敷设、调试、竣工验收、正式送电),劳动力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投入计划,设备材料采购及到货计划,分期分批送电计划。

10.施工组织及保障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管理方案,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工程保险方案等。

11.已完工程现状核查及衔接方案:基于现场踏勘作出的已完工程界面划分、剩余工程量清单、已安装设备及已敷设电缆的完好性评估与整改建议、临时用电及安全防护现状说明。

12.垫资方案:垫资金额、分期垫资计划、清偿方式(现金受偿、以房抵债或包销)及可接受抵债的房产类型与抵债标准。

13.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份,以及管理人要求或参选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现场踏勘

1.本项目以现状招募。参选单位应在提交报名材料前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已完工程现状、施工条件及可能存在的场地清理、拆除返工、加固修复等情形。

2.参选单位对管理人提供的项目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三)报名方式

1.管理人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等报名方式。申报期限截至2026年11月3日17时30分,申报单位须在****住建局递交书面申报资料。

2.报名材料需现场提交。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提交材料不齐全且未在管理人通知的期限内补正的,管理人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参选单位参与本次招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参选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事实或串通参选等情形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

五、评选规则

1.由****管理人按照本次选聘的申报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

2.管理人在满足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条所列全部参选条件的报名机构中,以报价金额最低者为中选单位。如同时有两家及以上的报名单位提供的报价均是最低价,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报名续建费用清偿方式、单位资质与业绩、续建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的合理性、工期、项目团队配置等因素,在其中择优选择一家,同时确定一家备选单位。如仅有一家单位报名的,则直接选定该单位为本项目中选单位。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2.本次公开选****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及全体债权人的监督。

3.参与本次选聘的单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4.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单位,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5.管理人有权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调整选聘要求或中止、撤回本次选聘,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八、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申报地点:****中心东附属楼;

联系人:刘浪云,联系方式:188****2329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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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选函(模板).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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