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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隆教乡白塘湾**火山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展示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17:21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雅茹,卢志松,张晓骏 | ||
| 总成交金额 | ¥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静慧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91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村山尾庙1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210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文区江路以东、水仙****广场 20 幢 916 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6-****911 | ||
| 附件1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采购包1:
| **** | **市**区虎踞北路21号 | 800,000.00元 | **区隆教乡白塘湾**火山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展示项目(总价):8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区隆教乡白塘湾**火山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展示项目 | 项目以白塘湾**火山国家地质公园为核心,统筹“保护、展示、服务、管理”四大功能,主要******展示中心,总用地面积4613.3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82.08 平方米(不包含展陈设计和室内装饰设计),**游客服务驿站,总用地面积150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8 平方米(不包含展陈设计和室内装饰设计),同步实施地质遗迹保护与科普展示、访客服务设施及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并提升景区沿线基础设施。 | 1、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年龄不大于60周岁。2、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年龄不大于60周岁。 备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同时附上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和身份证扫描件,****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 | (1)方案设计:发包人完整提供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后30日历天,提交方案设计成果送审稿;(2)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方案设计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15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送审文件;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意见后5日历天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报批文本; (3)以上周期均不含发包人内部审查、****政府部门审批、专家评审时间。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延误,设计周期予以顺延 | 1、本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技术规范:本招标工程设计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部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范、标准、规程。2、本工程设计标准与规范:+2.1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建设部关于设计方面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办法等,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2.2 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代表人的同意。 2.3 设计人在设计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标准、规范。(不限于)设计依据①《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2010)②《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③《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④《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50011-2010)⑤《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⑥《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CJJ/T75-2023)⑦《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⑨《**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⑨《**省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DBJ13-255-2016)⑩其他国家级省级工程建设标准、法规和所在地规定采用的标准规程⑩其他相关规范、标准。 | 80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张雅茹 |
| 评审专家: | 卢志松 、 张晓骏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按5600元计取,由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缴纳代理服务费,账户名称:********公司,账号:161********0040371,开户行:****公司****大道支行。根据《****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7)64号)规定,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取,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区隆教乡白塘湾**火山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展示项目:0.56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
地址:**市**区**村山尾庙15号
联系方式:138****210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文区江路以东、水仙****广场 20 幢 916 号
联系方式:0596-****9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静慧
电话:059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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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