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东肖镇龙工路19号 | 2,262,728.00元 | 100.00 |
合同包1:
工程类(****)
| 1-1 | 房屋修缮 | ****食堂礼堂综合大楼修缮项目 | 1、****食堂礼堂综合大楼修缮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等 | 合同签订后,自开工令的开工日期起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人颁发的开工令日期起算工期,如有承诺的,按承诺要求工期执行。 | 项 | 罗庆国 | 闽235********48383 | 2,262,728.00 |
| 采购人代表: | 李福元 |
| 评审专家: | 刘桂英 、 陈祥辉 、 吕计超 、 陈欢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列标准四舍五入至元收取。(开户行:****分行,开户名:****,账号:171********0100399,开票邮箱:****@sina.com,联系人电话:吴女士0597-****096)。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成交服务费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除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按1.0%计算,成交金额为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按0.7%计算。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食堂礼堂综合大楼修缮项目:1.883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公司未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其余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2、****、****公司、**省****公司、**省****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评分汇总并列排名第一,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抽取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抽取第二成交候选****集团有限公司;抽取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为**省****公司。
3、****在满足本项目工期的基础上,承诺提前6天完成。
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6号
联系方式:0597-****314
名称:****
地址:****社区**大道中388号B1幢八层
联系方式: 0597-****586、0597-****019
项目联系人:陈长森
电话: 0597-****586、059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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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