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溪水库干渠管道应急修复工程项目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部分:
1、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更改为:“总工期:25日历天”。
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二)招标文件 15. 选用主要材料、设备要求中:“15.1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材料、设备,在质量、性能同等条件下,根据《关于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转型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55号),优先考虑选择本省产品,在省级部门公布的甲供或甲控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具体供应商。15.2投标人在施工时必须选用招标文件指定的备选品牌,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响应《****办公室****政府招标采购中促进本市名优地产品公平公正参与竞争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等。招标人所需材料、设备时可****信息化局关于公布**市名优地产品名录的通知等,优先选用公布的**市名优地产品名录内产品。注:招标文件中已列入或未列入的品牌,现场施工时由招标人选择与预算价中质量、价位相当的合格产品品牌。”更改为:“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设备须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设计图纸要求,为合格产品,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不得低于设计及招标文件要求。 注:选用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入的备选品牌范围内选用;也可选用未列入招标文件,但与预算对应产品质量、档次、价位相当、技术指标不降低的合格产品品牌,品牌最终由招标人确认。承包人对招标人选定品牌有异议的,可书面提出,由招标人组织核对技术、档次标准。”。
3、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二)招标文件9工程预算价及发包价,修改为:工程审后预算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审后预算价为 373918 元(人民币)。
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为 3264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3 %,不可竞争费为:8400 元(人民币)。
工程发包价= (工程预算审核价-不可竞争费)×(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不可竞争费
=(373918元-8400元)×(1-13%)+8400元
= 326400元
4、原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09时30分前,提交地点为:**市**区龙桥街道荔**大道2584号二层。”更改为“2026年11月4日09时30分前,提交地点为:**市**区龙桥街道荔**大道2584号二层。”。
5、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中“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更改为:“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已按原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足额缴纳,超额部分后续统一退还;尚未递交的按更正后金额递交。
6、最新的招标文件及预算书详见本附件。
注: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预算书与本项目通知有不相符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
日期:2026年10月29日